试用期和正式员工区别

社保知识 2025-09-05 07:14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合同与期限

1.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时长根据合同总期限确定(如1年以上不满3年的合同试用期≤2个月),且同一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 正式员工则直接履行完整劳动合同,无特殊考察期限。

二、工资与福利

1.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需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正式员工享受全额工资及完整福利(如社保、公积金、带薪休假等)。

三、解除劳动关系

1.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可离职,用人单位需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方可解雇。

2. 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雇需合法理由并支付补偿金。

四、权益保障

1. 试用期员工享有基本劳动权利(如报酬权、休息权),但部分福利可能受限。

2. 正式员工权益更全面,包括职业培训、参与管理、争议维权等。

五、法律地位

试用期员工虽非“正式”,但自用工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受法律同等保护;正式员工则劳动关系更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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