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

关于我县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及大理白族自治州的有关政策精神,为做好我县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们鼓励并支持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自己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也可享受我们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与期限

对于单位(企业)社保补贴,我们将按照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进行补贴。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其所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同档次,我们提供相应的补贴标准。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于大理州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社保补贴的期限根据招用对象的不同有所区别,最长不超过三年,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三、申报材料与程序

申报单位需提交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社会保险明细账等凭证材料。对于灵活就业的人员,需要提交详细的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明、社保缴费凭证等材料,并向户口所在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确认申请人的灵活就业情况。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具体的申报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后续公告,以便及时获取信息。

五、注意事项

在此提醒广大申请人,已享受满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期限的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再次申报。请大家理解并遵守这一规定。我们也提醒大家在申报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泄露。

我们致力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社会保险服务。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关于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通知

尊敬的鹤庆县居民:

大家好!为了更精准地为大家提供社保补贴政策,特此通知关于几项重要的规定变动。请大家密切关注并了解以下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影响。

一、在2021年内,对于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人员,期间将无法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我们理解这可能对一些人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但请大家理解这是政策的暂时规定,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后续政策调整而定。

二、已经注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正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扶持的人员,他们的个人缴费将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我们希望这些人员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社会支持,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事业。

三、对于那些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由用人单位缴纳了相应社会保险的人员,他们也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我们的目标是确保社保补贴能够真正帮助那些需要支持的人员,因此请大家明确自己的就业状态并正确申请相应的社保待遇。

请大家务必注意以上规定,并确保自己的申请符合相关条件。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一直致力于为大家提供最好的服务,确保大家的权益得到保障。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

以上内容是对原政策的详细解读和生动表述,希望大家能够准确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也请大家关注后续的政策调整,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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