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张新实: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在2007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时任江苏省宿迁市市委书记张新实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建议:推动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让广大农民工也能享受到养老保险的福利。当时,全国农民工数量已经超过了1.5亿。以宿迁市为例,常年有90万农民进城务工,农闲时期更是超过100万人。由于缺乏包含农民工在内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些农民工在回到家乡后,其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自身的积蓄或子女的支持。

张新实代表指出,这一问题亟待解决。他强调,应该尽快修改劳动法或制定专门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以保障农民工和城镇劳动者享有平等的权益。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农民工需要累计缴纳15年养老保险金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一规定对于具有短暂性和流动性特点的农民工群体来说,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很多农民工在跨省区、跨市就业的过程中,很难坚持缴纳养老保险金15年以上。而且,现行的区域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使得农民工跨省区市就业时,养老保险金只能转移保险关系,而不能转移基金。这导致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费用被滞留在当地社保部门,给劳务输出的欠发达地区带来了更大的社会问题和经济压力。

针对这些问题,张新实代表建议,应该尽快实现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和管理养老保险金,并建立方便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考虑到农民工务工时间的不确定性,应该实行分段计算、分级发放的灵活机制,使那些难以达到累计缴纳15年期限的农民工也能获得一定的养老保障。对于那些拒绝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或故意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业主,应该实行严格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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