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办公厅发布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一项重要决策: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供给,并拓宽其保障服务领域。这一决策的出台,正是为了响应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养老保障的迫切需求。
这一新的养老模式,为大家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它让养老不再是一个难题,而是一个可以通过多元化方式解决的问题。
主要目标方面,我省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到2020年,我省将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届时,商业养老保险将承担起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角色,同时也将成为企业发起的重要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提供者,以及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这项决策的重点任务:
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我省将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特别是那些安全性高、保障性强、能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针对特殊群体,如贫困、失独老人,我省还将积极发展各类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商业保险机构将被鼓励发挥其技术、人才和服务网络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我省养老保障服务效率。
完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也是我省的重要任务。我们将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综合养老保障体系,并推动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的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将保险产品与养老服务直接对接,以提升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提升养老机构风险保障水平也是我省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将创新“商业保险+养老机构”的合作模式,发展适应养老机构经营管理风险要求的综合责任保险。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我省将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社区、农村幸福院以及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的建设,以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这一新政策的实施,无疑为我省的养老服务注入了新的活力。它不仅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还可以促进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为我省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在陕西蓬勃发展,多部门协同合作,确保养老保障更加完善。
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陕西保监局以及西安、铜川、安康市等各部门,正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引领并推动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有效运用。
完善保险资金入陕对接机制,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我省“一带一路”核心区等重大战略的实施。这些资金正源源不断地流入我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为我省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活务新业态等发展提供助力,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陕西保监局等部门协同推进商业养老保险机构的发展。支持各类资本在我省设立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总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老年群体密集区域设立分支机构,优化网点布局,开展亲老适老化改造,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加快养老保险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升商业养老保险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对于管理服务水平,我省严格执行商业养老保险服务标准,完善现代商业养老保险的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数据管理等制度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养老优抚等系统对商业保险机构适度开放,提高商业保险机构养老保险业务的管理质量和效率。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赠险服务。
保障措施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业的总体部署。强化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各项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和商业保险机构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营造良好环境,普及商业养老保险知识,加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陕西省民政厅作为牵头部门,正积极协调各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我省的商业养老保险真正惠及每一位需要的人,为养老服务事业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