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省财政巧妙地运用中央资金支持,特地拨付了第三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补资金,总额高达5.6亿元。这一举措如同暖阳普照,直接温暖了全省1100万城乡老年居民的心田。这笔巨额资金,如同滋润的春雨,让江苏的老年生活更加有保障。
自省委省实施“富民增收33条”策略以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联手发力,共同发布了《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将大幅度提升,达到了每人每月160元的高峰。这一变革,如同春风拂面,给广大城乡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的权威人士透露,自2010年我省建立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经历了稳步而显著的提升。从最初的每人每月60元,到现在每人每月的160元,这一增长的背后,不仅反映了我们经济的飞速发展,更展现了我省对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深切关怀。年均增长10.3%的数据,是实实在在的进步,也是民心所向。
这份基础养老金是由各级财政全额承担的经济保障。省财政不仅会使用自己的资金进行补助,还会统筹中央资金对各地进行支持。这样的举措,确保了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年满60周岁的参保城乡居民都能按月领取养老金,让他们的老年生活更加无忧。这份来自的关怀,如同细雨绵绵,渗透到每一个需要的人的生活中,让他们的心灵感受到温暖和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