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手,共同推出了一项名为《加快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重大举措(简称“意见”)。该《意见》旨在建立健全完善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该制度融合了支持、社会捐助以及个人资费投保三大元素。
这份充满关怀与温度的《意见》,犹如一场为老年人量身定制的及时雨,让他们在面临突发意外时,能够得到更多的保障与关怀。其中,针对保费补贴制度的落实,更是体现了对老年人的深厚关爱。对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的保费,各设区市的福彩公益金将予以补贴。对商业保险机构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也将按照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意见》鼓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对特定的老年人群体如城乡特困供养老人、优抚老人、加护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及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政策。这一举措无疑将极大地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安全感,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怀。《意见》还积极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额外的保障。
《意见》也鼓励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通过出资和赞助的方式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这一举措得到了广大社会力量的积极响应和支持,许多经济条件允许的村(居)老年协会已经开始为会员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此项《意见》的实施目标十分明确,即到2018年底,力争使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参保率达到15%,80岁以上老年人的参保率达到35%。随后,到2019年底和2020年底前,将分别提高参保率,直至实现全覆盖。这一目标的实现,将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安心的保障。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当被保险人在遭遇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伤害事件导致身体伤害或死亡时,依照合同约定,给付受益人保险金。这份《意见》的实施,无疑为老年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保障和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