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这一

近日,山东省发布了《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意见》。该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山东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进入省级统收统支的新阶段。此决定是基于山东省老年人口占比高、养老保障资金需求量大这一现实背景做出的。它反映了山东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的鲜明态度,也体现了其适应国家改革方向、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的坚定决心。

这一改革举措,首先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了基金的统一管理和使用。养老保险遵循大数法则,提高统筹层次能增强制度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过去在市级统筹阶段,基金只在市级范围内统筹使用,但山东省各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市际之间基金负担不均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统筹范围将扩大至省级,这将在全省范围内均衡各市负担,提高制度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这一改革有助于在更长时间跨度上促进基金的收支平衡。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长期运行、关乎国计民生的社会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抚养比逐渐降低,保持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将从体制机制入手,推动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通过扩大参保覆盖面、加大财政投入、划转国有资本等方式,促进基金长期收支平衡,提高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这一改革还有利于实现更高水平的精准管理和便捷服务。过去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导致各地政策多样,影响了跨地区业务效率。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全省将实现政策、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的全面统一,促进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的公平共享。建立统一的监控体系,提高集约化、精准化管理水平。通过省级集中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资源整合,拓展“网上办”“掌上办”“联网办”等功能,增加便捷化服务供给,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这一改革是山东省为应对养老保障挑战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养老保险的管理效率、促进基金的收支平衡、实现精准管理和便捷服务,从而更好地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

内容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