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的养老保险计算方式与公式如下:
养老保险金是由基础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以及可能的过渡性养老保险金三部分组成。具体计算方式为:基本养老保险金 = 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百分比(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 + 个人账户本息和 ÷ 120 +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特定年限 × 调整系数。
其中,“实际缴费工资指数”,即实指数,是参保期间每年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与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平均得出的。对于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间流动并在统筹范围退休的被保险人,其实指数是各阶段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与相应年度工资平均值的平均。
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养老保险金还包括基础养老保险金和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则是以个人账户储存额与补贴额之和,再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对于个人账户补贴额的计算,199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是以特定年份的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个人账户规模比例,累计后再乘以实指数得出。而对于之后参加工作的,则是以参加工作至参保缴费前的相应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以王先生为例,假设其平均月薪0元,缴费期限10年,退休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按照现行制度,他的养老保险金为890元。而在个人养老账户规模调整后,王先生的养老金会相应减少至每月约770元。这显示了新政策对养老金数额的影响。
新的养老保险计算方法更精细地反映了参保人的实际缴费情况,同时也体现了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通过具体的案例,我们能更直观地理解这一新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