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烟台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我市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将进行细化调整。
新标准推出后,我市养老保险共有10个缴费档次供居民选择,包括从最低的500元到最高的5000元不等。这一调整基于山东省的相关政策,旨在满足不同经济状况下居民的缴费需求。除此之外,还为参保人提供了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
关于养老金的发放,我市采用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则根据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的计发系数来确定。这意味着,参保人可以按照自己的缴费金额和缴费年限来积累个人账户,从而获取更高的养老金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条件的居民在去世之后,其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800元。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居民家庭的经济负担,体现了对居民福利的关心与支持。该补助金的发放从特定日期开始执行,并由县市局财政承担。据了解,烟台市的这一发放标准在全省处于前列。
想要参保的居民,只需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申请手续即可。只要是我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都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这一政策的实施,为我市居民提供了更加全面、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
此次调整旨在优化我市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通过细化缴费档次、提高补贴、明确养老金发放标准以及设立丧葬补助金等措施,我市将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