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老年护理问题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宝贵意见。这一险种究竟在完善居民养老保障体系以及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方面扮演怎样的角色?我们又该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保障功能?

加强护理保障,让“病有所护”不再是难题。有些老年人因身体原因无法自理,需要长期的照护服务。这些服务的费用如果全部由个人承担,无疑会给被照护人群及其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长期护理保险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诞生的,它旨在保障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需求,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以减轻他们的负担。

自从2016年在全国15个城市试点以来,长期护理保险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意见》的发布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并明确了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独立险种的地位。这有利于与各类社会保障制度及商业保险更好地衔接,构建一个更全面、更立体的保障体系。

为了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护理需求,我们还需要引入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服务。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发挥其专业优势,加强产品设计及资金管理,为被保险人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经办和护理服务。综合医院也可以发挥其专业优势,整合医疗资源,推动医疗、护理服务一体化发展。

促进产业发展,丰富服务供给也是关键所在。为了更好地发挥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作用,我们不仅需要提升参保者的消费能力,还需要强化相关行业的产品服务供给能力。通过强化在土地、税费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我们可以促进养老、护理等产业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丰富、更多样化的服务。

人才队伍建设也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一环。目前,我国至少有数百万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需要专业的护理服务。现有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数量远远不足。我们需要依托高等护理院校以及专业护理机构,通过定向培养、联合培养等方式,进一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专业人才培养规模。

《意见》也强调了优化筹资方式、完善行业标准的重要性。在试点过程中,各地的筹资渠道、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等并未形成统一标准。此次《意见》明确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并详细阐述了筹资方式。还强调了明确个人与单位的筹资标准,并适当发挥商业保险在长期护理保险及护理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拓宽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来源。

长期护理保险在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加强护理保障、促进产业发展、优化筹资方式等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发挥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功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照护服务。在朱铭的眼中,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的核心环节在于失能等级评估。这一评估不仅决定了保险保障的范围,而且是完善失能失智评定标准及不同失能程度人群补助标准的基础。他强调,这些要素必须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确保长期护理保险能够广泛覆盖并满足基本需求。

失能等级评估,作为衡量个体功能丧失程度的重要工具,其精确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朱铭认为,我们需要制定更为细致和全面的评估标准,以适应不同人群的需求。这些标准不仅要考虑个体的身体健康状况,还要兼顾精神、认知等多方面的因素,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在此基础上,长护险的保障范围应随之扩大。朱铭强调,保险的本质是风险保障,而长期护理保险更应该关注那些因失能而面临生活困境的人群。我们需要对现有的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更广泛的保障需求。这不仅包括提高保险覆盖面,还包括优化补助标准,确保不同失能程度的人群都能得到适当的帮助。

为了实现长期护理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确保其在经济上的可持续性。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在保障范围和保险费用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以确保保险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并有能力提供长期的护理服务。

在总结上述观点时,朱铭的话语中透露出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坚定信念和深切关怀。他呼吁我们完善失能等级评估制度,扩大保险覆盖范围,优化补助标准,并确保长期护理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这些建议不仅体现了对个体需求的关注,也展现了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深思熟虑。在构建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过程中,长期护理保险无疑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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