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终岁末的到来,许多农民工开始返乡,宋小兵便是其中的一员。他在广东打工期间参加了养老保险,随着他的返乡,他对于在广东参加的养老保险如何转回四川,以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是否可以提取产生了疑问。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访了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的相关负责人。
我们要明确的是,对于像宋小兵这样的农民工朋友,他们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并没有障碍。无论是在广东还是四川,只要是跨省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顺利转移接续。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不能提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这一政策的实施,为农民工朋友解决了后顾之忧。
那么,如何进行操作呢?宋小兵需要在新的就业地参加养保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他本人向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保转移接续申请,同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者本人。
对于农民工朋友来说,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如何计算也是他们关心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无论农民工是在哪里就业,其参加的养老保险年限与之前参加的养保年限都可以累计计算,个人账户也会进行合并计算。即使农民工回乡后不再返回城镇,也可以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同样累计计算。
至于宋小兵关心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是否可以提取的问题,根据国家规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参保人死亡、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因缴费年限不足或丧失国籍离境等,才能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才能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
对于农民工朋友来说,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并没有想象中的复杂。只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就能顺利地将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而这一政策的实施,也为农民工朋友提供了更多的保障,让他们能够更加安心地在外打工,为家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