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养老保险领取多少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领取流程的通告

各位市民朋友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了更加明确和优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及待遇领取流程,特此通知如下:

一、关于养老金的发放

对于已经在本地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的居民,如果在2014年2月之后参保,那么从参保的次月起,您就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了。

二、关于缴费规定

1. 若在本地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您距离60周岁不足15年,那么您需要逐年缴费,同时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

2. 若您距离60周岁超过15年,那么应按年缴费。若未及时缴费,也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需要注意的是,补缴的费用不享受的补贴,也不计算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

三、关于60周岁的特殊情况

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在当年可以选择是否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具体政策由各统筹地区结合实际确定。若在60周岁当年缴费(不含补缴费)的时间迟于到龄月份,那么养老保险待遇将从到龄次月起发放。一旦开始领取待遇,就不能再继续缴费了。

四、关于重复参保的情况

若您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您选择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符合领取条件时,养老待遇从您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次月起执行。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若原有政策与此通知有冲突,以此通知为准。

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更加明确、便捷的养老保险服务,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让我们共同努力,保障每一位城乡居民的养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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