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关于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近期,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高度重视并全面启动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针对参保单位和广大职工做出详细指导,确保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随着新的年度开启,我们来了解下此次申报工作的重点细节。

在陕西省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数据公布之前,我们为参保单位提供了便利。您无需亲自前往经办机构,只需通过陕西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便可以轻松自主申报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这一举措大大节省了您的时间与精力。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是以其个人去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础的。若您的工资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额(即每月3349.8元),那么您可按此最低限额进行申报;反之,如果您的工资高于最高限额(即每月18423.9元),则按此最高限额申报。单位的缴费基数则基于同期所有员工的个人月度缴费基数的总和进行申报。当平均工资数据公布后,所有已申报的缴费基数将不再变动。一旦您的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的60%,或高于平均工资的30%,系统将自动为您调整至相应标准。申报前的必要步骤是得到职工的本人签字认可,确保每位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一旦完成申报,缴费基数将无法更改。在准确核定首月缴费人员和缴费金额的基础上,各单位需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如果在使用网上服务平台时遇到无法自主核定应缴额的情况,可前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寻求帮助。此次申报工作自本年度伊始已经开始,服务时间方面,陕西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提供全天候服务;而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的具体工作时间则依照各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我们鼓励各单位尽早完成申报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希望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能够积极响应,共同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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