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张三,男,汉族,1990年5月15日出生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联系电话:138XXXXXXX
被申请人: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大厦XX层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010-XXXXXXX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88,000元(月工资8,000元×11个月);
2. 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8,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24年8月1日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技术主管职务,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8,000元,试用期3个月。工作期间,申请人多次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以"公司流程尚未完成"为由拖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截至2025年7月30日申请人离职,被申请人始终未履行签约义务,依法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
被申请人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违反《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2025年7月30日,申请人因被申请人长期不签订合同、不缴纳社保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被申请人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三(签名/捺印)
2025年7月30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工资银行流水记录(2024年8月-2025年7月)
3. 、考勤记录等劳动关系证明
4. 社保缴纳查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