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1. 适用对象
新疆户籍或在乌鲁木齐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疆外户籍人员
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
在乌鲁木齐市参保缴费并从事灵活就业
2. 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全额补贴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费用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
最长享受3年,距退休不足5年者可延至退休
3. 申请流程
步骤1: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社保缴费凭证、灵活就业证明等)
步骤2:按季度向社区提交申请,或通过“乌鲁木齐市人社局政务微信”线上办理
步骤3:社区初审后公示5天,报区县人社局审批,财政局复核拨付至个人账户
二、企业社保补贴
1. 适用对象
新招用劳动者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重点支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
2. 补贴标准
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全额补贴企业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费用
其他情况:按养老保险费的50%或全额补贴(依企业类型)
最长享受3年
3. 申请流程
步骤1:准备材料(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明细等)
步骤2:按季度向区县人社局提交申请,公示5天后由财政局拨付至企业账户
注意事项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555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者、失地农民等
企业需通过“企业客户端”线上提交申请
- 具体材料清单和咨询电话可参考乌鲁木齐本地宝或人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