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供养亲属范围

社保知识 2025-09-08 04:47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1. 配偶:无论性别,符合条件即可被供养。

2.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遗腹子等,需未满18岁或虽成年但在校读书且无劳动能力。

3. 父母:生父母、养父母等,需年满60岁或丧失劳动能力且依靠工亡职工生前生活。

4.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均已去世或丧失劳动能力时,年满60岁且依靠工亡职工的可被供养。

5. 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条件下(如父母无能力抚养)可纳入范围。

6. 兄弟姐妹:需未满18岁且父母去世或丧失劳动能力,并依靠工亡职工生活。

供养亲属需满足“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条件,若后续情况变化(如再婚、就业等),抚恤金可能终止。抚恤金发放标准为:配偶每月40%职工工资,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额外增加10%。

申请时需准备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并通过单位或社保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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