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安居办法 南京人才安居办法全文

社保知识 2025-09-13 04:00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江北新区和江宁区等区域可参照制定本辖区办法。

二、适用对象条件

1. 需为《适用企业范围》在岗在职人员

2. 符合A-F类人才认定标准(如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属A类)

3. 住房要求:

  • 本市户籍且住房未达标准
  • 非本市户籍需无房且5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 三、安居方式

    1. 实物配置:

  • 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与共有产权)
  • 人才公寓(低于市场价租赁)
  • 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新增类型)
  • 2. 货币补贴:

  • 购房补贴
  • 租赁补贴(本科600元/月,博士2000元/月)
  • 四、重要修订内容(2023年)

    1. 取消公共租赁住房,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

    2. F类人才补贴与高校毕业生补贴合并,期限调整为36个月

    3. 公示时间调整为每季度首月

    五、特殊区域政策

    江北新区对集成电路等产业人才放宽至F类博士/硕士,且年薪50万以上高管也可申请。

    如需查看政策,可访问[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全文]或[政策解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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