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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公积金 2025-09-09 03:36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1. 定义与特点

  • 不定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殊无法按标准时间衡量,采用弹性工作时间,无固定上下班限制。适用于高管、外勤、运输司机等需机动作业的岗位。
  • 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周、月、季或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平均工时需符合法定标准(每日≤8小时,每周≤44小时)。适用于交通、建筑等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影响的行业。
  • 2. 加班规定

  • 不定时工作制通常不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除外,部分地区如上海支持支付)。
  • 综合计算工时制超周期总工时部分需支付加班费。
  • 3. 审批要求

  • 两种制度均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未经审批按标准工时制处理。
  • 4. 休息安排

  • 不定时工作制通过集中调休、弹性休息保障休假权利。
  • 综合计算工时制需在周期内平衡工作与休息时间。
  • 企业应根据岗位特性选择制度,并确保合法审批及劳动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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