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按照社保基数

社保基金 2025-09-06 01:46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并非直接按照个人社保缴费基数,而是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相关。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1. 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该基数等同于单位全体职工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则按本人上年度医保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

2.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计发基数 ÷ 30 × 产假天数。例如:

  • 顺产98天:若单位平均基数为9500元,津贴约为9500÷30×98≈31033元;
  • 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再增15天。
  • 3. 注意事项

  • 若产假工资低于津贴,单位需补足差额;
  • 生育津贴需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则差异,例如江西省符合计生条例的生育可额外增加60天津贴,而南京顺产按158天计算。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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