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保险视同年限

养老保险 2025-09-20 08:04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1. 视同缴费年限

  • 指当地实施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前(多为1996年前)合规的工作年限,虽未实际缴费但被视同已缴费
  • 需通过人事档案等合法材料证明,具体认定时间因省市而异(如江苏为1992年前)
  • 主要用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是退休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
  • 2. 过渡性养老金

  • 专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补偿其因未建立个人账户导致的养老金差额
  • 计算公式一般为:退休时社平工资×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1.4%)
  • 2025年后可能采用新计算方式,现行政策将逐步调整
  • 主要适用人群包括:

  •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
  • 2014年10月前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 知青、调入企业的老职工等特殊群体
  • 两者关系可总结为:视同缴费年限是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核心依据,但前者是工龄认定概念,后者是实际待遇补偿。当前政策下,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均可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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