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身处异乡,为了工作和生计奔波时,如何确保自己的养老保障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近日,就有一位来自外省的网友关于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向我们咨询。对此,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处的赵同远处长为我们带来了详尽的解答。
赵同远处长指出,对于那些户口在外省但已经在外省交了保险,现在需要到青岛工作的人们来说,他们的养老保险是可以转移到青岛的。但要实现这一转移,需要符合五类特定条件。
第一类是参保人员在青岛办理参保时,如果是非青岛户籍,并且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那么他们就有资格进行养老险的转移。第二类是参保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户籍迁回青岛的,也可以将养老险关系转回青岛。第三类则是经过各区市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与调入单位建立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对于在青岛工作多年但户口不在此地的外地工作者,如果他们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在青岛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并且青岛是他们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城市,那么他们的养老保险也可以转入青岛。最后一种情况是,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的青岛户籍人员,如果他们每个参保缴费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他们的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转回青岛。
赵同远还强调,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应该到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以确保养老保险转移的顺利进行。这一解答为广大网友解决了后顾之忧,也为在外奔波的人们带来了一份保障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