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让城乡居民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共同推出了《安庆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激励机制等进行了全面优化。自2020年1月1日起,这一政策正式实施,全市约有286万参保居民将受益。
根据新的《意见》,城乡居保个人缴费档次进行了调整,由原13个档次增至15个档次。这一调整提供了更为丰富的选择,以满足不同参保人的需求。具体档次为:从200元到6000元,参保人员可自由选择,按年缴费,实现多缴多得。
为了鼓励参保人积极缴费,提高了缴费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将直接计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于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照规定给予缴费补贴。市区代缴保费的标准也相应提高至每人每年200元。
新政策还提高了现行基础养老金标准。60周岁以上的市区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升至每月120元,人均普调5元。长期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还将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领取待遇人员,加发了高龄基础养老金。具体为:年满65至74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元;年满75至84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元;年满85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15元。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策还提高了丧葬补助金标准。参保人死亡的,将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这一补助金标准为我市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最低补助标准提高至960元。这一系列的调整旨在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更加符合实际需求,为参保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