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的区别_1

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以国办发(2015)18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职业年金成为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的一项重要补充。该办法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执行,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了更为完善的退休保障。

职业年金,顾名思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参保对象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一致。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职业年金的费用,单位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纳比例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会适时调整缴费比例。

职业年金与养老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是补充和从属的关系。养老保险是养老金的主体,属于基本的养老保险,领取的是基本养老金。而职业年金则是养老保险的补充,属于从属地位,领取的是补充养老金。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时,职业年金是其中的一部分。

职业年金具有一些独特的特征。与缴纳养老保险必须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不同,职业年金没有缴费年限的要求。只要办理了退休,职业年金就会作为养老金的组成部分一同计发。职业年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有相似之处,计发的月数相同。但是基本养老金是终身领取,而职业年金在领取完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之后就会停止计发。虽然基本养老金超过纳税基数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职业年金的金额超过纳税基数,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职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的补充,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了更为完善的退休保障。它是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与养老保险的关系中,属于补充和从属的地位。虽然具有一些独特的特征,但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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