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出台了新政策,将超龄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这一消息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针对大家关心的具体问题,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进行了详细解答。
让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了解一下这一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老李是重庆万州人,今年62岁,之前在外地工作,去年回到重庆后没有购买养老保险。他询问自己是否能够享受新的养老保险政策。根据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的解释,老李属于我市居民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可以通过补缴15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旦完成缴费,他就可以从次月开始领取居民养老金。
那么,哪些人属于“超龄人员”呢?市人力社保局介绍,这部分人员指的是具有我市户籍、在各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后年满60周岁且未参加任何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值得注意的是,“超龄城乡居民”的认定需要根据户籍所在地对照“各区县居民养老试点时间表”,明确当时是否满60岁。
老陈是万盛的居民,今年已经满70岁。年轻时没有关注过社保问题,现在也没有养老金。他听说只要年满60岁且没有购买社保的人都可以每个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于是向有关部门咨询这一政策的真实性。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市政策规定,若所在区县开展居民养老试点前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可以选择缴费或不缴费。选择不缴费的,可以从申报次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选择缴费的,则按现行标准一次性缴费后,从次月起享受居民养老待遇。
张阿姨是江北区的居民,今年即将满60岁。她之前在社区购买的养老保险只缴了9年,因此她想知道自己是否能够领取养老金。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的规定,张阿姨可以选择补足剩余的6年保险费用或者在年满60岁时选择不再继续缴费。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她都可以从次月起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值得注意的是,“超龄城乡居民”政策主要针对没有稳定收入且无力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老年人群体。目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条件并未发生变化。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广大老年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保障,让他们能够享受到更加安心和舒适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