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服务保障水平,遂宁市老龄办携手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及市保险行业协会,日前郑重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意见》的出台,标志着遂宁市在推进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该《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其涵盖的保险制度、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及保障机制等内容十分丰富。
在《意见》的指引下,遂宁市各地将全面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到2018年,所有自愿参保的城乡老年人将享受到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体现了对老年人群体的深切关怀。
此《意见》的主要任务之一是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民政局、老龄办统一组织为特殊老年人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无论是入住合法运营的养老机构,还是居家养老的老年人,都将被纳入参保对象。这是对老年人群体的一种全面覆盖,旨在提高他们的抗风险能力。
《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加强监督管理和舆论引导。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老年人及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意见》的推出,还将进一步加强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和尊重,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我们期待,《意见》的实施,将为遂宁市的老年人带来实实在在的保障和温暖。
这份《意见》是遂宁市为老年人谋福利、保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该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期待着它在实践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为遂宁市的老年人带来更多的安全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