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财政厅联合发布了一份重要《通知》,对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进行了明确。这一《通知》的发布,为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据悉,2020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已经确定为每月5889元。这意味着,在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将采用这一数值作为“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依据。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63078元(即每月5256.5元)为基础,对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进行了核定。其中,缴费基数上限设定为每月15769.5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则为每月3153.9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每月2955.1元。

这一系列的数值调整,是基于对全区经济环境和就业市场的深入考量。尤其是考虑到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下限继续按照2019年的标准执行。

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为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运行提供了明确的方向,也体现了部门在应对疫情挑战、保障民生方面的决心与努力。它不仅保障了广大职工的权益,也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这份《通知》的发布,对于推动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健康发展、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期待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能够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为我区的社会保障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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