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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社保知识 2025-09-15 06:40www.csshebao.com长沙社保网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
二、特殊时期保护措施
1. 经期保护:禁止安排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第体力劳动,应提供休息室等设施;
2. 孕期保护:
3. 产期保护: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
4. 哺乳期保护:每天至少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婴增加1小时)
三、用人单位义务
四、保障措施
该规定自2012年施行至今仍有效,2025年未作重大调整。地方层面已有16个省份出台配套条例。
建议女职工主动了解自身权益,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规定,共同营造平等安全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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