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 主体资格:需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场地要求:
固定服务场所,配备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及消防安全、卫生防疫标准。
租赁场地需提供5年以上租约。
3. 资金要求:
根据规模准备开办经费,注册资金按床位计算(每张床位不低于5000元)。
4. 人员配置: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护理人员需持证上岗(护理人员与老人比例不低于1:10)。
二、申请材料
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证明。
场地证明(产权或租赁合同)。
消防、卫生、环保等验收报告。
机构章程、人员名单及健康证明。
三、办理流程
1. 资质审批:
营利性机构需办理营业执照,非营利性机构需向民政局申请登记。
2. 专项验收:
完成消防、环保等审核(超过5000平方米需额外环评)。
3. 备案登记:
线上/线下提交《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5个工作日内获取回执。
4. 专项许可:
提供餐饮需食品经营许可证,医养结合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四、注意事项
硬件设施需配备无障碍卫生间、紧急呼叫系统等。
部分地区提供床位补贴(如安徽省每床补贴最高3000元)。
2025年起需符合《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基本规范》新增的智能设备要求。
五、其他模式参考
家庭式养老院:选址老年人集中小区,需办理含“居家养老服务”的营业执照,改造适老化设施。
- 社区嵌入式养老:依托社区服务站提供“15分钟养老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