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打破户籍限制

关于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政策,让人瞩目。该政策打破了城乡户籍限制,让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四川省户籍所在地或从事灵活就业所在地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是四川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成果,旨在建立城乡一体的保障体系,是对原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创新。

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灵活就业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多,其中包括许多农村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新政策降低了参保门槛和标准,旨在吸纳这部分人群参保,从而实现更为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与此该政策还规定,参加新农保、城居保但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可以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

针对全国3800万人中断社保的现象,四川省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和个体人员的缴费金额下限进行了调整。这一调整将减轻中、小、微型企业的负担,避免因缴费压力大而导致更多的“断保”现象。这一改革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认为,这一新政是一个保障体系的制度创新,原有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因对进城农民工的排斥性而导致购买企业职工基本保险人数过少,这是不公平的。他认为城乡并轨应考虑到不同人群的收入水平差异,通过阶梯设计进行区分。这一观点得到了广泛认可和支持。

在成都,这一新政的实施走在了全省前列。12月5日,成都市正式宣布实施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的新政,为广大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实现养老保险的全民覆盖,让更多人享受到养老保险的保障和安全感。同时这也标志着四川省在城乡一体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向着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制度迈进。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也是对广大民众实实在在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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