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年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与创新

随着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的消息,江苏省常务会议已经正式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标志着该省从明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一重要举措意味着城乡居民在养老问题上将享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

据悉,此次整合了“城居保”与“新农保”的制度,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补贴三部分构成。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不同档次的缴费标准,共计12个等级,从每年100元到每年最高的级别为具体的数额,此外市、县可根据当地发展水平增设更多的缴费档次。这样的设计充分展现了“多缴多得”的原则。

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行为进行补贴,补贴的标准随着缴费的档次提升而增加。这一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居民参保的积极性。有条件的村集体可以对参保农民进行补助,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以及个人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人提供资助。对于那些缴费困难的群体,如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市、县会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的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只要年满60周岁就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目前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80元,各地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提高这一标准。对于那些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一年,他们的基础养老金会有一定的增幅。江苏还会根据国家和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最低待遇标准。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的构成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以及利息等。当参保人员去世时,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补贴外)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据统计,江苏省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的参保人数和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数均接近全覆盖,且13个省辖市已经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两项制度的顺利整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一制度的整合与创新,无疑为江苏省的城乡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标志着该省在社会保障领域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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