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克用两会建言提高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至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养老金体系经历了快速的发展,已构建起一个多层次、复杂且覆盖范围广泛的养老金体系架构。在保障老年人口生活质量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国养老金体系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在于结构性失衡。

对此,中国养老金融领域的专家董克用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单纯的参量改革已无法解决养老金体系的长期可持续问题。他提出,进一步发展二三支柱养老金制度的结构性改革是我国养老金体系改革的关键路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一个多支柱的养老金体系是应对老龄化挑战的有效方式。

发达国家的改革实践表明,为了建立一个公平且兼顾效率的养老金体系,需要重塑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责任共担机制。多支柱养老金体系的核心在于合理分担国家、单位和个人养老责任。第一支柱是公共养老金计划,由主导并承担最终责任,旨在提供基本养老保障。第二支柱是职业养老金计划,体现单位和个人养老责任,通过投资实现保值增值,对养老起到补充作用。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计划,由个人自愿缴费,国家给予税收优惠,体现个人养老责任。

在我国,养老金体系改革同样需要借鉴这一经验。目前我国三支柱发展不平衡,面临长期战略问题。为此,董克用教授提出了以下建议:

应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这有利于解决现有社保区域分割阻碍劳动力流动问题,推动制度公平发展,并缓解北部、西部等不发达地区及人口净流出地的社保收支失衡格局。

可以适当提高养老金缴费年限,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目前我国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这一标准过低,导致部分参保人在达到法定最低缴费年限后停止缴费。建议提高最低缴费年限至20年或25年,并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实现动态调整。

应适时延迟全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的有效措施之一。

我国养老金体系的改革与完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策层面的支持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以实现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深,养老金问题日益凸显。领取养老金的人数持续上升,缴费人数却逐渐下滑,养老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大。在这一背景下,延迟退休年龄成为了缓解压力的关键措施之一。

许多发达国家已经采取了渐进式的延迟退休策略。虽然目前关于延迟退休或延迟领取退休金的年龄还存在争议,但延迟退休无疑是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必要举措。

完善养老金投资体制也至关重要。保证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是重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的前提。特别是第二、三支柱完全积累的方式,更需要安全稳健的投资环境来实现养老金的增值。我国资本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为养老金投资增值的客观条件。

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明确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强化资金的审计和监督,为养老金投资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养老金的保值增值能力,缓解支付压力,还能提升养老金待遇的充足性。

继续推进第二支柱建设也是重要的一环。在完善第一支柱养老金制度的基础上,我们需要逐步加强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并以准强制的方式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完善。对于职业年金中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应尽快进行实账管理,加强投资和监管,保障职业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支柱的建设也不容忽视。在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应该按时全面实施第三支柱计划,鼓励个人更多地为自己的退休进行储蓄,减轻国家的养老负担。可以提供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政策,以激励个人积极参与养老金储蓄和管理。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有望构建一个更加健全、可持续的养老金体系,为我国的老龄化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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